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三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2********3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21民初702号 |
案号 |
(2020)皖0221执10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潘三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沈世军支付自2020年3月12日起(即起诉之日),以14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元,由被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