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三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2********3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221民初702号
案号
(2020)皖0221执10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潘三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沈世军支付自2020年3月12日起(即起诉之日),以14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元,由被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12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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