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博罗县龙华镇富通塑塑料加工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174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6381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11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申请执行人博罗县龙华镇富通塑塑料加工厂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583645元及违约金(以实欠货款为基数,从2019年1月14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暂计至2020年6月14日的违约金为49609.8元,减去已支付8000元,剩余41609.8元),案件受理费9520元,合计634774.8元。2、被申请执行人张福民、张福才对被申请执行人博罗县龙华镇富通塑塑料加工厂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福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博罗县龙华镇太和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