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伍松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3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481民初6639号 |
案号 |
(2020)湘0481执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耒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伍森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罗习春、颜菊芳分红款12万元;二、驳回原告罗习春、颜菊芳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张伍森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耒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伍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323650999R |
登记机关 |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魏村锦都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