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423********1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穗仲莞案字第32384号 |
案号 |
(2020)川3423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信用卡项下透支欠款本金24008.33元及支付利息(含复利)、费用(含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9月17日,利息(含复利)1245.85元、费用3974元(含违约金797.34元);自2018你那9月1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利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计算(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按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计算,其他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计至清偿之日止】,以上利息(含复利)、违约金(滞纳金)、其他费用合计不超过年利率24%;二、本案仲裁费196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预缴,东莞分会不予退回,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2-17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