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华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02********07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423民初100号 |
案号 |
(2020)粤1423执5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被告吴华清拖欠原告赖颂扬工程款225000元,此款由被告吴华清分期偿还,其中自2019年3月起至2019年5月,于每月30日前付给原告赖颂扬30000元,自2019年6月起至2019年8月,于每月30日前付给原告赖颂扬45000元;二、如被告吴华清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还款给原告赖颂扬,原告赖颂扬有权对尚未付清的款项及利息(利息以尚未付清的款项为基数,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付)申请执行;三、原告赖颂扬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诉讼费5208元,减半收取计2604元,由被告吴华清负担(此款原告赖颂扬已预交,由被告吴华清于2019年3月30日前迳行支付给原告赖颂扬)。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