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5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03民初382号 |
案号 |
(2020)粤5203执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许暹发付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计算按判决书主文内容);2.被执行人钟冬冬、赖志强、许浩波对被执行人许暹发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执行人许暹发、钟冬冬、赖志强、许浩波付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225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