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22********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2刑初75号 |
案号 |
(2020)冀0922执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孙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 八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孙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施玉松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3807.4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施玉松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