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03********25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民初1359号 |
案号 |
(2020)苏0508执13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顾惠确认截至2020年3月16日结欠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3368.64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编号为07500lm199h1ha2的《白领通专用最高额借款合同》和客户业务回单的约定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支付之日止,具体金额以原告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二、被告陈洁对被告顾惠的上述债务(以及案件受理费、财3产保全费)在最高债权限额75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25元、财产保全费2036元,合计4961元,由被告顾惠负担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直接支付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纠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