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西平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38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728民初48号
案号
(2017)豫1728执14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遂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西平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刘爱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金安、杨胜利人民币70631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63元,财产保全费4170元,合计15033元,由被告西平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刘爱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11-01
发布时间
2017-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巩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21063806706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西平县柏城镇交通路南段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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