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721********5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721民初4300号
案号
(2020)粤1721执10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西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黄志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尚欠劳务报酬19293元及利息(从2019年12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给原告叶植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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