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03********25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91民初10820号 |
案号 |
(2020)苏0591执1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吕明瑶与被告谢芳一致确认被告应支付原告借款本金250000元、截止2019年9月17日的利息50000元以及以250000元本金中未清偿部分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9年9月18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上述全部款项被告谢芳分两期支付原告,于2020年3月30日前支付原告50000元,剩余款项被告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并支付原告;二、若上述款项被告谢芳有任一笔未按期足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视为立即到期,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请,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951元,由被告谢芳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谢芳于2020年3月30日前一并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