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81********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81民初370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2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于杰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裴雅娟借款 6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被告于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