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03********25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08民初9269号
案号
(2020)苏0508执7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朱莹借款13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3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7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支付律师费3万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大观名园支行,账号:49×××84)。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829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841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上合计13415元,由被告陈洁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