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8********5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2民初1668号  | 
    
案号  | 
      (2020)冀1022执5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臣良410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25元,减半收取计412.5元,原告负担100元,被告负担312.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