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爱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31********03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31刑初77号 |
案号 |
(2020)冀0431执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秦爱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止。罚金待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秦爱国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1598200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集资参与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