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祥盛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04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982民初4055号 |
案号 |
(2018)冀0982执1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赵增奎、河北祥盛门业有限公司、韩书莲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任丘市通宝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460000元(月利率为2%,自2015年9月2日暂计算至2017年8月1日,以后利息相应顺延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0元,由原告承担1983元,被告赵增奎、河北祥盛门业有限公司、被告韩书莲承担8517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4-24 |
发布时间 |
2018-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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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增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82560480313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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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任丘市雁翎工业园区北侧(于村前王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