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23********1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223刑初7号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223执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依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周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行政机关给予的拘留十日折抵刑期后,即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1年2月8日止。行政机关给予的一千元罚款折抵罚金后,其余罚金四千五百元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周洋退赔被害人李杰人民币270元,退赔被害人陈素兰1 24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依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