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慧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3********2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381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恢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双双、于慧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90436元,并自2012年4月4日起按本金290436元,月利率15‰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未履行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57元,公告费560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