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单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07********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2执5397号
案号
(2020)黑0102执恢8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单宇于2019年8月30日前,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高鹤洋名下卡号为6222023500030551002的工商银行帐户,返还欠款45000元;二、被告单宇于2019年9月20日前,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高鹤洋名下卡号为6222023500030551002的工商银行帐户,返还欠款50000元;三、被告单宇于2019年10月20日前,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高鹤洋名下卡号为6222023500030551002的工商银行帐户,返还欠款50000元;四、被告单宇于2019年11月20日前,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高鹤洋名下卡号为6222023500030551002的工商银行帐户,返还欠款50000元;五、被告单宇于2019年12月20日前,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高鹤洋名下卡号为6222023500030551002的工商银行帐户,返还欠款47850元;六、被告单宇如不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剩余款项提前至逾期之日起三日之内支付原告高鹤洋。 案件受理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单宇负担(此款原告高鹤洋已预交,被告单宇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起给付原告高鹤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