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阳县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1民初808号 |
案号 |
(2020)湘1021执13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桂阳县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李公次保证金5万元,赔偿损失10万元,共计15万元,限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李公次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 585元,减半收取1 792.5元,由原告李公次负担155.5元,被告桂阳县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 63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石向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132063212XH |
登记机关 |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鹿峰街道宝山路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