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3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03民初2871号 |
案号 |
(2020)湘0103执3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长沙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贺银华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00 000元,并自保证金支付之日起(其中400 000元保证金自2016年1月20日起、400 000元保证金自2016年1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上述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之日止所产生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 800元,财产保全费5 000元,共计16 800元,由被告长沙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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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183872169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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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办事处青园小区52栋4单元103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