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81********24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3民初109号 |
案号 |
(2020)赣0733执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邱建伟、漳州市溢千温室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陈庆发、邹泽庆、罗中魁、邹泽有偿还欠款20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8月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邱建伟、漳州市溢千温室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陈庆发、邹泽庆、罗中魁、邹泽有偿还沙石水泥欠款29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8月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三、上述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并将款项付至本院标的款账户(户名:会昌县人民法院,账号:146319280000087402,开户行: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2元,由被告邱建伟、漳州市溢千温室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