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市领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3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9民初11642号 |
案号 |
(2020)苏0509执4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市领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卞根民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合计325568.50元。二、被告徐大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卞根民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合计130192.13元。三、驳回原告卞根民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28400406194155269)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雷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866132116X8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虎丘镇繁荣村11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