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11********238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502民初221号
案号
(2020)晋0502执12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燕雷、吕燕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本金142502.41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11月20日的利息为17831.16元、罚息为48825.14元、复利为18074.8元,剩余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自2019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郭云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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