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0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321民初字458号 |
案号 |
(2020)黑0321执9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5700元(50000元是截止到2016年1月4日前的利息、30000元是截止到2016年2月19日前的利息),上述款项二被告于2020年前年末前还清,每年至少还20000元,先付35700元利息,每年6月1日前至少还10000元,12月30日前至少还10000元;二、本金5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之后的利息及本金30000元于2016年2月19日之后的利息均按1分利率计算,偿还本金时一并偿还。案件受理费2614元,减半收取1307元,由二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