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00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0321民初字458号
案号
(2020)黑0321执9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5700元(50000元是截止到2016年1月4日前的利息、30000元是截止到2016年2月19日前的利息),上述款项二被告于2020年前年末前还清,每年至少还20000元,先付35700元利息,每年6月1日前至少还10000元,12月30日前至少还10000元;二、本金5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之后的利息及本金30000元于2016年2月19日之后的利息均按1分利率计算,偿还本金时一并偿还。案件受理费2614元,减半收取1307元,由二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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