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03********05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982民初3913号
案号
(2020)冀0982执10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任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杜欣、被告云南丽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所借原告王红娜款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书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保全申请费1020元,由被告杜欣、被告云南丽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任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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