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3********73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82民初3207号 |
案号 |
(2020)赣0982执6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江西祥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借款本金58万元及截止2019年9月5日的利息26886.55元,并按年利率9.135%支付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2月28日期间的利息,2019年12月28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3.7025%计付至58万元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江西青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龚志强、范小艳、徐明辉、程冬云、张建斌、冯文、刘冬根、童小英、陈频、周荣、田晓、邓根清、丁燕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68元,诉讼保全费3570元,合计13438元,由被告江西祥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青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龚志强、范小艳、徐明辉、程冬云、张建斌、冯文、刘冬根、童小英、陈频、周荣、田晓、邓根清、丁燕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