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3********73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82民初3207号
案号
(2020)赣0982执6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樟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江西祥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借款本金58万元及截止2019年9月5日的利息26886.55元,并按年利率9.135%支付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2月28日期间的利息,2019年12月28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3.7025%计付至58万元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江西青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龚志强、范小艳、徐明辉、程冬云、张建斌、冯文、刘冬根、童小英、陈频、周荣、田晓、邓根清、丁燕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68元,诉讼保全费3570元,合计13438元,由被告江西祥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青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龚志强、范小艳、徐明辉、程冬云、张建斌、冯文、刘冬根、童小英、陈频、周荣、田晓、邓根清、丁燕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09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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