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02********29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81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1181执5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执行被执行人立即给付执行款20000元;2.被执行人自2018年1月25日起,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照1%计算利息偿还申请人至付清止;3.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执行人给付案件受理费221元及执行产生的各项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