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4********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3民初341号
案号
(2020)赣1023执6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余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原告吴婧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被告余刚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5
发布时间
2020-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