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左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1********4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9民初8320号 |
案号 |
(2020)苏0509执48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左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何理想借款本金39000元,并偿付逾期利息(以39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若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江分行;账号:6228400406154101667)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何理想负担12元,由被告左涛负担388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若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28400406154101667)。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再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