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83********5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83民初1040号 |
案号 |
(2020)冀0983执19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石丽丽偿还原告刘英借款150000元并按照年利率20%支付利息自2014年4月20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至指定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黄骅支行,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账号:0408011209300062843。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石丽丽承担(限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