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广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30********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1127民初2706号 |
案号 |
(2019)冀1127执6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景县广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孟广良同意在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所诉本金80万元以及2018年7月26日以前的利息12万元,诉后利息按年息18%计算自2018年7月26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孟昭军不承担责任。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原、被告双方其他无争议。三、案件受理费13000元,减半收取6500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时间 |
2019-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1127执66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1 |
执行法院 |
景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06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