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天福泰隆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0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681民初1号
案号
(2019)赣0681执3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江西天福泰隆商贸有限公司、应天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荣华水果欠款174306元;二、由被告姜文忠对上述欠款在5206元限额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75元,减半收取计2187.5元,由被告江西天福泰隆商贸有限公司、应天福负担1893元,由原告杨荣华负担294.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溪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03-22
发布时间
2019-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应利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681352094063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贵溪市柏里大道北门汽车站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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