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迟景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7********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7民初914号 |
案号 |
(2020)黑0127执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迟井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木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9000元,利息7288.99元(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3月22日),被告迟景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2019年3月23日起,利息按合同约定履行至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迟景君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木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9000元,利息7288.99元(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9年3月22日),被告迟井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2019年3月23日起,利息按合同约定履行至给付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552元,减半收取1276元,由被告迟景君、迟井珍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