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先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5********6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24民初1401号
案号
(2020)赣0724执8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截止2019年3月5日,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欠原告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98064.83元,合计398064.83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清偿;二、被告徐先辉、钟晓兰应自2019年3月6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对尚欠的借款本金按月利率10.875‰计付利息与复利,利随本清;三、如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未按期履行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支付义务,原告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所有的位于上犹县寺下镇珍珠村茶果土地经营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为上犹县茶果经字第0004371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70.98元,减半收取3635.4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承担,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犹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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