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先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5********6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4民初1401号 |
案号 |
(2020)赣0724执8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截止2019年3月5日,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欠原告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98064.83元,合计398064.83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清偿;二、被告徐先辉、钟晓兰应自2019年3月6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对尚欠的借款本金按月利率10.875‰计付利息与复利,利随本清;三、如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未按期履行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支付义务,原告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所有的位于上犹县寺下镇珍珠村茶果土地经营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为上犹县茶果经字第0004371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70.98元,减半收取3635.4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徐先辉、钟晓兰承担,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