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光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81********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481民初1693号 |
案号 |
(2020)赣0481执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范光瑞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瓷砖货款932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减半收取1070元由被告范光瑞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