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681********5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681民初1994号 |
案号 |
(2020)赣0681执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黄天良借款本金280700元及利息47100.37元(25720.37元+21380元);二、驳回原告黄天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75元,减半收取计3237.5元,由被告黄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