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81********5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681民初1994号
案号
(2020)赣0681执3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黄天良借款本金280700元及利息47100.37元(25720.37元+21380元);二、驳回原告黄天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75元,减半收取计3237.5元,由被告黄琪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溪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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