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忠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4********2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723民初15号 |
案号 |
(2020)赣0723执恢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罗忠平欠李君来借款本金130000元,罗忠平同意于2017年6月15日之前归还1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20000元,从2017年7月1日起于每月的15日前归还20000元,并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全部付清。 二、若罗忠平逾期还款,则视为上述债务全部到期,罗忠平同意从2017年5月19日起以实欠金额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3576元,减半收取1788元,罗忠平同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