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忠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4********2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723民初15号
案号
(2020)赣0723执恢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罗忠平欠李君来借款本金130000元,罗忠平同意于2017年6月15日之前归还1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20000元,从2017年7月1日起于每月的15日前归还20000元,并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全部付清。 二、若罗忠平逾期还款,则视为上述债务全部到期,罗忠平同意从2017年5月19日起以实欠金额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3576元,减半收取1788元,罗忠平同意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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