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洪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5********0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24民初496号 |
案号 |
(2020)赣0724执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张洪生欠原告蓝芳华土方运输款65627.2元,被告张洪生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30000元,余款35627.2元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二、原告蓝芳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440.68元,减半收取计720.34元,由被告张洪生承担,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