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洪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5********0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724民初497号
案号
(2020)赣0724执3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张洪生欠原告蓝芳全、张全斌运输费70640元,被告张洪生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蓝芳全、张全斌35320元,余款3532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2066元减半收取1033元,被告张洪生自愿承担,并承诺于调解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三、原告蓝芳全、张全斌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犹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3-04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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