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舒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3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24民初2550号 |
案号 |
(2020)赣0124执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舒波欠原告许福虎工资款人民币19900元,此款定于调解当日给付2000元,2019年12月31日给付9000元,余款8900元于2020年1月22日前付清。二、如被告舒波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原告许福虎可要求被告舒波一次性付清全部工资款,并按照年利率6%给付利息。三、被告舒波自愿于调解当日补偿原告许福虎车费人民币600元。四、原告许福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48元,减半收取为17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舒波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