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27********69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6民初20816号
案号
(2020)津0116执67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陈勇与被告刘秀琴离婚;二、婚生子陈佳驰由被告刘秀琴抚养,原告陈勇自2016年2月起每月给付其子抚养费3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止;三、原告陈勇每月探视其子一次(具体时间由双方自行协商);四、共同存款170000元归被告刘秀琴所有(已履行);五、离婚后,原、被告住房问题自行解决;六、别无纠葛;七、案件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350元,原告陈勇自愿负担(已交纳);八、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7-24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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