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房振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26********1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1035号 |
案号 |
(2020)冀0133执5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房振其欠原告赵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13599.33元(利息截止2018年12月22日),被告房振其于2019年5月25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19年6月15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19年6月25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13599.33元(利息截止到2018年12月22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