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鹏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203********79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702刑初61号
案号
(2020)冀0702执2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程鹏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赃款4500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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