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中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326********14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33民初973号
案号
(2020)冀0133执5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中山欠原告薛晓晖租赁费12万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其余租赁费35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清偿为清;二、如果被告于2020年5月1日前不能按约定清偿所欠租赁费,则原告可按租赁费全额12万元向被告主张权利,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三、其他事宜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172元由被告王中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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