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中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26********14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973号 |
案号 |
(2020)冀0133执5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中山欠原告薛晓晖租赁费12万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其余租赁费35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清偿为清;二、如果被告于2020年5月1日前不能按约定清偿所欠租赁费,则原告可按租赁费全额12万元向被告主张权利,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三、其他事宜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172元由被告王中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