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艳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3********89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终33487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58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9612385】。一、黎艳平对韩刚云所欠谢检牙借款本金人民币39728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黎艳平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韩刚云追偿;二、上诉人韩刚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付被上诉人谢检牙借款本金人民币83024元及利息(以人民币8302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4月5日起,计止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