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129********0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122民初97号 |
案号 |
(2020)粤5122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剑应付还原告吴序铠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11日起以本金50000元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800元可作抵除)。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