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兴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34********0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24民初433号 |
案号 |
(2020)冀0924执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王兴华于2020年6月16日前一次给付原告刘永涛货款60000元。其他款项原告予以放弃。若被告未按照以上约定日期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104820元货款。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