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文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24********4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924民特10号
案号
(2020)冀0924执2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因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于2020年4月16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被申请人孙文才、孙文翔尚欠申请人杨义昌借款本金20万元,定于2020年5月15日前偿还利息4000元,于2020年6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本金20万元及利息4000元。二被申请人对以上债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二、再无其他债务纠葛。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杨义昌与被申请人孙文才、孙文翔于2020年4月16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