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驿城区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3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702民初2567号 |
案号 |
(2019)豫1702执恢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开发区龙诚置业有限公司、马全德、马威、马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黄蕾返还借款本金7000000元及利息(2015年10月14日前利息系3291000元,2015年10月14日起利息以7000000元为基数,计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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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2675352899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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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驿城区风光路南段 |